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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添加时间:2014-04-16】
局属各单位、各支部:
按照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于3月13日动员部署,各项活动正有序开展。为贯彻市委关于加强指导、系统整改的要求,现就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把握目标任务。各单位、各支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机遇,作为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履行职责、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要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任务,聚焦解决“四风”问题,强化大局意识、问题意识、责任意识,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二要强化措施,力求活动扎实有效。各单位、各支部要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要求,参照局机关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科学筹划,周密安排。要抓好学习教育,坚持开门搞活动,认真倾听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树立老干部工作转型理念。要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理清转型发展思路。要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巩固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的成果。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各单位、各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要合理安排每个环节的工作重点和进度,协调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与老干部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用好的作风抓活动,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各个环节抓到位,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老年大学、活动中心、干休所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引导。
市老年大学、活动中心、干休所等单位要按照局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及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关工委办公室要随同市关工委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再参加局统一活动。
 
市委老干部局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