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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举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

【 信息来源: 】 【添加时间:2014-04-03】
3月21日市委老干部局举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次专题学习,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丁新胜就搞好集中学习提出具体要求,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崔春华主持学习活动,并作了交流发言,市委第九督导组成员王云到会指导,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员干部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本次集中学习采取了轮流领读、交流发言的方式,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时,为了突出以十八大精神、教育实践活动统领老干部工作,推进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结合全省各市党委老干部局长座谈会议精神、2014年全省老干部工作要点、重点任务项目化管理等工作,作了进一步学习探讨。
丁新胜在集中学习时指出,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学习是搞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步,掌握理论知识,带着问题去学习,以问题为导向,才能学深学透。学习就好比我们思想上的“雷达”,让我们占据理论上的高点,看清我们所面临的形势,应当用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方向、什么样的动力、什么样的姿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学习,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上来。这样,我们心中才能有定力,才能看到未来的美好发展前景,才能更加朝气蓬勃、充满活力地做好当前工作。
丁新胜在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时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格要求自己。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提到,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比别人更多的辛劳,接受更加严格的约束。党员干部平时就要严格要求自己,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知道和实践是两个概念,知道容易,做到难。标准是清晰的,我们为什么有时犯糊涂?理想信念中的“钙”,是如何流失的?这些问题,需要大家去思考。我们党的事业要发扬光大、薪火相传,党员干部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中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要出于公心,按照好干部的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用好干部的标准好好地给自己画个像,看是否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地对待组织、对待个人、对待他人。利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真正做到“照镜子、整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丁新胜在这次学习小结时说,市委老干部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大家已经有了初步的思想认识,但还需要增强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自觉地加强学习、搞好整改。个人修养不是随着自己职务的变化自然达到的,也不是随着时间自然提高的,而是需要一个不断学习、改进的过程。你只有带着问题学,对号入座学,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地学,才能不断完善自己的个人修养。关于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形式,上级机关之所以做出这种严肃的规定,就是因为一些同志学不下去、坐不下来,用硬的形式、规定、手段,通过组织的约束来达到学习的效果。学习要学以致用,要有针对性地学。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加强理解,才能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要学会用政治理论指导我们的工作,不做盲从者,而做一个清醒的工作者,这就是我们学以致用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