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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干部宣传工作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添加时间:2015-09-21】
 
中共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枣老干字[2015]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老干部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委老干部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各部门老干部(人事)科,各人民团体、有关企业、高等院校党委老干部(组织、人事)处:
为更好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会议精神,广泛宣传优秀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者先进事迹、交流先进工作典型经验,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老干部、关爱老干部、尊敬老干部、支持老干部工作的浓厚氛围,发挥老干部作用,汇聚和谐发展合力,现就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干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老干部工作部门宣传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深入宣传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弘扬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优良作风,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关心、支持老干部工作的氛围,在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引领工作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形势下,加强宣传老干部工作有着十分重要非常突出的地位和作用。老干部工作面临转型发展,迫切需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工作;迫切需要提高全社会认识老干部工作的特殊重要意义;迫切需要凝聚共识传递正能量,汇聚老同志支持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迫切需要弘扬先进,交流经验,促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老干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调整充实、配齐配强通讯员队伍,重视和支持通讯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大全市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正能量。
二、把握好宣传报道的工作重点
(一)着力做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宣传。突出做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宣传,突出做好全省、全市老干部工作会议、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的宣传,充分展示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为城市转型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
(二)着力做好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会议精神的宣传。突出做好老干部、老干部党支部和老干部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的宣传;突出做好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指示的宣传;突出推进老干部工作科学转型发展,实施好“暖心、传承、聚力、余热、示范”五项工程进展情况的宣传。
(三)着力做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的宣传。突出宣传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老干部工作改进作风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突出宣传在服务老干部和文化养老、加强组织凝聚和思想政治引导的新举措、新经验。
(四)着力做好老干部文化艺术节和纪念老干部工作30周年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老干部展演文化艺术样式、老干部健康向上精神风采,大力宣传基层老干部文化生活新特色、新气象,大力宣传我市老干部工作30年发展历程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
(五)着力做好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的宣传。大力宣传老干部、老党员光辉抗战事迹和光荣传统,讲好历史讲好传统、宣传革命思想,宣传老干部精神,共筑“中国梦”。
三、加强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建设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宣传报道通讯员队伍建设,推选政治上坚定、政策理论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熟悉老干部工作的同志担任宣传报道通讯员。为宣传报道通讯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为通讯员采写新闻稿件提供便利,在时间、经费上予以保证和支持,为通讯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以保证资源共享,信息畅通。要重视宣传报道通讯员培养和锻炼,加强新闻写作、宣传报道基本知识培训,提高理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通过举办宣传报道通讯员培训班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通讯员宣传报道水平。
宣传报道通讯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老干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努力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摸清情况,宣传典型,总结经验,采写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新闻报道稿件。
四、进一步提高老干部宣传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是老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宣传报道工作队伍,经常性研究策划新闻宣传选题,积极开展宣传报道活动。要定期召开专题策划会议,开展通讯员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要动员支持老干部、老同志积极参与宣传报道工作,让老同志写自己的故事、讲身边风采的人。
(二)重视善用媒体。要密切与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与新闻媒体的经常性沟通机制,充分借助各种各类媒体资源,充分发挥党建平台等优势,加强宣传策划,组织采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要切实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有效引导舆论。要遵循新闻规律,讲究宣传艺术,强化主题设计,做好宣传报道。
(三)严格稿件审查。各部门单位对各类宣传稿件实行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从采写、审核、编发各个环节,层层明确责任。宣传报道的内容必须坚持正面报道、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虚假报道。对于上报稿件,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审核把关,保证报道内容客观真实;对外宣传的重要稿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四)建立考评激励机制。为了促进全系统宣传报道工作,市委老干部局将把宣传情况作为全面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各部门单位各种媒体用稿情况,对各单位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考核考评。每年组织评选若干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优秀通讯员和好新闻奖,进行通报表彰。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激发通讯员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做好老干部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一 枣庄市老干部宣传工作通讯员考核办法(试行)
附件二 枣庄市老干部宣传工作通讯员登记表
 
 
 
中共枣庄市委老干部局
2015年8月7日
 
 
 
附件一
枣庄市老干部宣传工作通讯员
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对象
全市老干部宣传工作通讯员。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恪守职业道德,增强法治观念,改进作风和文风,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三)有较强的责任心,围绕深化老干部工作转型科学发展,积极宣传我市大力实施老干部工作“五项工程”,推进科学转型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
三、计分办法
(一)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老年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计50分;《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省委老干部局主办的《老干部工作通讯》、《老干部之家》、《老年教育》等省、部级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计30分;《枣庄日报》、枣庄电视台,市委老干部局主办的各类刊物等,每篇计10分;区(市)报刊采用的稿件,每篇计5分。
(二)省委老干部局、省领导有批示的,每篇加30 分;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20分;区(市)领导批示的,每篇加10分;
(三)稿件被其它报刊转发的,按转发报刊分值累计加分。
四、表彰奖励
根据宣传报道通讯员全年被采用的新闻稿件累计积分排名,评选出全市老干部工作系统年度优秀宣传报道通讯员,对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件二
 
枣庄市老干部宣传工作通讯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 历
 
专 业
 
所在单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QQ号码
 
E-mail
 
 
 
 
 
 
 
 
 
 
 
所在
单位
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